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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長江商報消息 本報訊(記者 吳邊 通訊員 魏璐 常瓊)男子溫某從廣州購得8000餘瓶假冒名牌沐浴露、洗發露,運到武漢準備買屋銷售,不料生意還未開張就被警方查獲。近日法院以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(未遂)定罪處罰,溫某獲刑七個月,並處罰金9萬元。
  據瞭解,去年6月14日警方接到舉報,找到溫某在漢陽區存儲假冒商品的倉庫,查獲存放在此準備銷售的產品共計8676件,貨值金額總計17.2萬餘元。當天溫某就被警方刑拘,一個月後燒烤被檢方批捕。去年年底,江岸法院公開審理此案。  (原標題:欲售8000件假名牌男子被罰9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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